为总结去年全省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7月23日,省综治委、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在岳阳市召开全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市州政府分管副市长,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分管领导,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岳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郭开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医疗纠纷是社会转型期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大部分医疗纠纷行为过激、波及领域广、负面影响大,影响医患关系和谐。今年上半年,我省卫生厅对株洲、常德、娄底等8个市州近三年医疗纠纷情况进行调查显示,2007-2009年8个市州医疗纠纷总数分别为2676起、2773起和2326起,导致群体性或医闹事件的医疗纠纷分别为441起、526起和511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究其原因主要有:个别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薄弱,少数医护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因医疗差错和事故引发纠纷;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过程和医学的转归缺乏认识,对医疗的高成本、高风险、高技术缺乏了解,期望值过高,一旦事与愿违便产生矛盾;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相互沟通不够导致纠纷,占因医方原因引起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二;现有医患纠纷调解、处置渠道不够畅通,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相应配套措施,导致矛盾升级。
我省集中治理医疗纠纷专项行动从去年3月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及卫生部的认可,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的制度优势初显。我省要求,省、市、县三级要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综治、维稳、宣传、卫生、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参加的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要彻底改变在处置医疗纠纷中各部门疲于应付、花钱买平安的不合理现象。
我省要求,卫生系统要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确保医疗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各级医疗机构均应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办公室,做好防范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医疗纠纷发生以后,要充分利用好“三调联动”和医疗责任保险平台,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在司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岳阳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经过实践证明,这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为医患双方建立起更具公信力的“缓冲地带”。目前,长沙和株洲也已着手开展试点工作。我省要求,各县(市、区)要设立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医疗纠纷。县级以上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医疗机构设立人民调解联络员,负责调解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既能把医院和医务人员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又能保证相关患者及时得到医疗赔偿。我省要求卫生、保监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积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
目前我省已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345个,协同化解医疗纠纷,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医闹”行为。我省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医疗纠纷,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区别对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及时制止过激行为,重点打击“医闹”行为,特别是对挑头闹事、幕后策划、操纵指挥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惩医疗纠纷“经纪人”。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要组织工作组驻点整治、坐镇督导。对严重“医闹”行为,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医闹”现象愈演愈烈的状况。
(省卫生厅新闻办)

郭开朗副省长视察岳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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