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血防发[2004]9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我省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第二批定点医院的通知》
各疫区市、县(市、区、场)卫生局、血防办,各定点医院:
根据省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专家组考察评估结果,我厅确认汉寿县血防院、沅江市血防院、南县血防院、岳阳县血防院为我省第二批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应按《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工作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4]4号)精神,成立救治领导小组和救治工作组,认真、负责地开展救治工作。
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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