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有关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湘卫妇社发20055号)要求,2008年,经各县市区自我评估,市州评审推荐,省卫生厅组织专家逐一对市州申报的29个县市区进行现场复核评估,望城县等23个县市区基本达到了全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的要求,现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产科技术水平与工作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附件:全省第四批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名单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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